若爾蓋縣2018年下半年“8·8”九寨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結果公告
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審計廳關于“8·8”九寨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的工作部署,2018年10月至12月若爾蓋審計局組織對縣內災后恢復重建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進度推進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10日災后重建項目累計完工12個、總投資4691萬元。審計組抽查若爾蓋縣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等13個項目,從開工到2018年12月10日前,實際完成投資4691萬元。
(二)重建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根據本縣財政局、項目主管單位和業主等單位提供的資料反映,災后重建項目總計應籌資5567萬元,到2018年12月10日止,資金文件明確到位資金4130.5萬元,占資金需求的72.40%,截止12月10日實際支付3169.13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若爾蓋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若爾蓋縣“8.8”九寨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管理制度,總體取得的成效較好。
二、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重建資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問題
項目資金管理使用及審批不規范。
在截止12月10日審計檢查時發現,有部分單位未按照《若爾蓋縣“8.8”九寨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支付項目資金,無重建辦審批意見及災后重建項目資金審批表,如若爾蓋縣交通運輸局(包座路巴西電站攔水壩至包座鄉政府段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若爾蓋縣教育局(包座鄉村級幼兒園建設項目)。
審計發現的上述問題,已按規定要求相關單位整改。
(二)項目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經對全縣13個災后重建項目進行抽查時發現,若爾蓋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的包座路巴西電站攔水壩至包座鄉政府段災后重建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工程施工方為汶川銀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標通知書發出時間為2018年3月20日,合同簽訂時間為2018年4月24日,未在規定的30天內簽訂合同,與中標通知書上約定的中標方在接到中標通知書的7日內簽訂施工合同也不相符。
審計發現的上述問題,已按規定要求相關單位整改。
三、審計建議
一是災后重建各部門應加強對重建資金的管理使用,嚴格按程序撥付項目資金,財政部門應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及審批職責。
二是各個重建業主單位應加強對項目管理嚴格審核把關,落實災后重建政策執行,同時,還應加強對參建主體的管理和約束,牢抓工程質量、安全和效益。確保災后重建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若爾蓋縣審計局
2019年2月28日